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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旨揭學生辦理學分抵免時間115817日起至929日止,學系、所審核及繳交抵免資料時間至106日止,請各學系、所依作業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,協助並輔導所屬學生進行前揭事宜

二、學生辦理學分抵免須於開學日兩週內辦理完成,以1次為限,且限入學當學期辦理,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。

三、檢附學分抵免規則、通識課程抵免對照表學分抵免審核注意事項、學分抵免審核範例、學分抵免流程圖、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步驟(附件16)

四、業務承辦人:本處註課中心成績業務同仁,聯絡電話:2621565623092360236125282734 (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,網址https://reurl.cc/Y43YeD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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